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章程
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由校工会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是面向井大各个学院、由我校热爱排球运动的女子教工自愿结合成的非营利性群众自发性组织,以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促进各学院交流为主要目的。
第三条 本协会的所有会员积极参与健身活动,是本协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条 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宗旨:团结广大排球爱好者以及关心、支持这一项目的教职工,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为我校的广大排球爱好者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场所,提高竞技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活动内容
(一)宣传、组织学校教工积极开展群众性排球活动,增强体质,提高排球技术水平。
(二)加强排球技术、战术的研究和探讨,积极开展各种交流活动。
(三)加强协调和组织,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排球比赛,为各个学院培养输送排球比赛人才。
(四)加强与校工会领导下的各社团的协作,促进彼此交流,争取得到学校更多的支持。
第六条 本协会开展的一切工作与活动,都应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地政府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德,有组织、有纪律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开展活动,力争做到不干扰正常的授课秩序。
第七条 教职工排球协会活动场所:协会活动场所设在校本部体育馆内,有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教职工排球协会活动时间:在不影响各自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每日上午8:30至11:30。
第四章 会 员
第八条 入会条件:凡热爱排球运动,并具有一定的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排协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教职工排球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教职工排球协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教职工排球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训练的权利;
(三)有代表教职工排球协会组队参加排球比赛的权利;
(四)有权对教职工排球协会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排球协会制定的竞赛规程、规划;
(三)积极参加和支持教职工排球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四)根据协会要求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二)严重违反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造成重大损失;
(三)无正当理由,五次不参加协会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理事会负责制:本协会是经过全体会员民主评选而成,由会长、副会长、教练、会计、出纳组成理事会制,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教练1名,会计1名,出纳(兼)1名,宣传员1名,考勤员1名,共由七人组成。
第十四条 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负责各项工作。
(一)选举和罢免本协会领导、机构。
(二)讨论、决定有关本协会的提案和决议。
(三)决定本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本协会各项职能:
(一)会长:统筹协会各项工作,负责协会日常运作。
(二)副会长:领导组织日常的各项活动,配合会长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三)教练:负责排球的日常训练指导、战术安排等工作。
(四)会计:负责协会活动经费的预算、核算、结算,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五)出纳:妥善保管协会的经费,负责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做好账目的登记并,协助其他工作。
(六)宣传员:负责微信平台的维护,内容的推送,活动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的撰写、拍摄和保存。
(七)考勤员:负责常规训练活动的考勤工作。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社会赞助;
(三)校工会资助。
第十四条 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的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
第十五条 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 全
第十六条 指导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制定运动安全应急预案,预防事故的发生,遏制安全隐患,并保证协会会员充分了解运动损伤及其它安全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处理,自助自救,确保协会会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预防措施:督促协会会员做好运动热身。由协会购置一些云南白药、创可贴、胶布、碘伏等运动损伤常备药品。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井冈山大学教职工排球协会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校工会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需由全员参与的会员大会商讨。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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