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胜利召开
建设大学章程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推动井冈山大学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胜利召开
审议通过《井冈山大学章程》
张泰城作了题为《制定实施学校章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讲话。他指出,制定大学章程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是保障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内在需要。
张泰城强调,学校章程经过核准后,要切实学习和落实好。要深入开展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推动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
张泰城指出,章程的制定是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章程的制定与实施,必将有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必将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经过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井冈山大学章程》。会议认为,大学章程是依法办学的重要依据,《井冈山大学章程(审议稿)》充分把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的精神实质,遵循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方针,明确了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形式、学校与学校举办者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对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适应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符合学校的办学实际,它将有效地推进我校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会议要求,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井冈山大学章程》为纲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激发办学活力,增强办学效益,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大学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会议号召,全校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严格遵守《井冈山大学章程》,按照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井冈山精神办学育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勇于进取,切实把《井冈山大学章程》贯彻好、落实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把井冈山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上午,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举行了预备会议,通过了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通过了大会议程及日程。随后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下午,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举行了主席团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午和下午,代表分组讨论审议了《井冈山大学章程》。
遵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在2012年4月开始部署章程的制定工作,有关部门开始了前期研究。2012年5月正式启动章程制定工作,经历了文献研究、文本起草、专家咨询、征求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党委审核等几个阶段,前后6易其稿。学校章程的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稿)、《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与规章为依据。
章程的内容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构成。序言部分简要介绍办学历史,办学水平与影响,办学特色,章程制定的目的和主要依据。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学校与学校举办者、学校与社会、学校的教育形式、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机构、教职员工、学生与校友、财务资产与后勤、附则,总共10章1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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